为做到有计划、有准备防御洪水,把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,确保城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万源市委、市政府决定将于4月18日启动防汛预警系统。
1、当市客运中心外景观台处后河洪水达到警戒水位638.60米时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一号汛情通告,发布警戒洪情预警信号,预警信号为鸣36秒,停24秒,三分钟后自动停止。
2、当市客运中心外景观台处后河洪水达到保证水位639.70米(紧急洪情)时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二号汛情通告,发布紧急洪情警戒信号,急警信号为鸣6秒,停6秒,三分钟后自动停止。
3、当市客运中心外景观台处后河洪水位继续上涨,达到640.00米(特大洪情)时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三号通告,发布灾警洪情警戒信号,灾警信号为鸣5分钟连续五次后自动停止。
4、流域内降雨停止,洪水开始消退,且无上涨趋势,市客运中心外景观台处洪水下降到638.60米以下时,解除洪情,一般不鸣号,如需鸣号,发布解除洪情信号,解除信号鸣3分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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