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8)第1号 1997年,市人民政府按照“贷款修路、收费还贷”的相关政策规定,多方筹集资金对出入达州市城郊的国省干线210达县境内段和蒲家至西外段进行了改造,方便了群众出行,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但随着达州市城区范围扩大和天然气化工园区建设步伐的加快,设在我市境内的高家坝、木瓜铺收费站正逐渐成为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制约因素。为加速秦巴地区交通枢纽和达州特大城市建设步伐,更好地推进城乡共融,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经四川省交通厅、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物价局批准,决定撤除高家坝、木瓜铺收费站,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。 收费站撤除后,涉及道路的养护、管理分别由通川区人民政府和达县人民政府负责。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九 |